2001年4月4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斗门县设立珠海市斗门区

2001年4月4日 暂无评论
2001年4月4日:

200144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斗门县设立珠海市斗门区

 01300542526387139936278444565_s.jpg

宋朝以前,斗门一带称黄字围,属新会潮居都。

宋朝绍兴二十二年(1152)黄杨山附近岛屿划归香山县管辖,仍称潮居乡。

明朝洪武十四年(1381)香山县潮居乡改称黄梁都。大沙、马墩、上横属新会县潮居都。清朝绪六年(1880)黄梁都改称黄梁镇。清宣统二年(1910)改镇为区,按数字编列,称香山县为第八区。

1925年,改称为中山县八区。

1930年,改称为中山县黄梁区。

1931年,区名按数字编列,称中山县第八区。上横、大沙、马墩称新会县第八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3月,仍为中山县第八区。上横、大沙、马墩称新会县第九区。195811月,称中山县斗门大公社,为中山县7个大公社之一。横粉乡、大沙乡属新会县睦洲人民公社。

1965719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斗门县,隶属广东省佛山地区。因县治原名斗门镇,斗门镇东北枕黄杨山,西南面向新会梅阁海,地形如斗状,故名斗门。

19837月,斗门县归属珠海市,成为珠海的市辖县。

1997年,全县辖8镇,面积925.3平方千米,人口32.6万,外来流动人口3万,县政府驻井岸镇。

  2000年,斗门县辖10个镇(井岸、白蕉、乾务、五山、斗门、上横、蓬溪、六乡、红旗、平沙),121个村委会、47个居委会。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县总人口401529人,上横镇 23583、莲溪镇 13562、六乡镇、19849、斗门镇 41294、五山镇 26068、乾务镇、19023、白蕉镇 61534、井岸镇 108074、红旗镇、21999、平沙镇 49689、自藤湖虚拟镇、9755 城南虚拟镇 7099

200144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斗门县,设立珠海市斗门区和金湾区;斗门区辖原斗门县的井岸、白蕉、乾务、五山、斗门、上横、六乡、莲溪8个镇。

转载请注明来自客家通网 ,本文标题:《2001年4月4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斗门县设立珠海市斗门区》

喜欢( )

分享到:分享按钮

2017年清明节成都龙泉驿洛带古镇举行客家祭祀活动         返回列表

欢迎打赏  共襄盛举

微信打赏

微信打赏

支付宝打赏

支付宝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