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6月8日兴宁撤县设市由梅州市代管

1994年6月8日 暂无评论
1994年6月8日:

199468日兴宁撤县设市由梅州市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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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68日,兴宁撤县设市,为县级市,由梅州市代管。

 

附:

 

兴宁,梅州市代管县级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扼东江、韩江上游,地处粤东最大盆地兴宁盆地,东连梅州市梅县区,南邻丰顺县,西接五华县、龙川县,北界平远县、江西省寻乌县,总面积2104.85平方公里。为粤、赣、闽陆路交通枢纽,长深高速(梅河高速)、汕昆高速(兴畲高速)、济广高速,广梅汕铁路、阜鹰汕铁路贯穿境内。

兴宁,建县于东晋咸和六年(331),由古龙川分治而立,县境广跨古兴宁江(今五华河)、右别溪(今琴江)、左别溪(今宁江)流域,包括今兴宁、五华两县全境和龙川县东部、紫金县东北部,县名由宁江而得。南朝齐至宋天禧三年(1019)析兴宁置齐昌县(府)。南汉国时期为附都城齐昌府,地位仅次于广州兴王府。宋熙宁四年(1071)分设长乐县,为循州府治,此后,县境相对稳定。明属惠州府。

兴宁工商业和交通运输业历来比较发达,县城曾被誉为“小南京”,外地则有“无兴不成市”之说。旅居海外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50多万人,分布在世界5大洲40多个国家和地区,大部分在泰国、印尼、越南等东南亚各国,侨居欧、美、澳等洲者亦有一定比例,素有“华侨之乡、文化之乡、足球之乡”之美誉。

兴宁建县于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由古龙川分治而立,县境广跨古兴宁江(今五华河)、右别溪(今五华琴江)、左别溪(今宁江)流域,包括今兴宁、五华两县全境和龙川县东部、紫金县东北部地区,县名由兴宁江而得,县治所在地设在今五华县华城镇雷公墩。

南朝齐永明元年(公元483年),分设兴宁、齐昌两县。齐昌县以今兴宁地为其辖境,县治设在古宁昌乡旧址,即今城北1公里处的洪塘坪(又称枫林坪)。梁天监二年(公元503年),齐昌并入兴宁,县治迁至佗城(古龙川城)。

唐武德五年(公元622年),析兴宁复置齐昌县。贞观元年(公元627年),撤齐昌县,置宁昌驿,隶属兴宁县。天授二年(公元691年),兴宁县治由佗城迁至今龙川县境天羊山麓吖下圩。

五代南汉乾亨元年(917年),又析兴宁县,并在原齐昌县境设齐昌府,府治设在洪塘坪。兴宁为其属县。

宋天宝四年(971年),降齐昌府为县。天禧三年(1019年),撤销齐昌县,并入兴宁县,县治由吖下圩迁回雷公墩。熙宁四年(1071年),从兴宁划出西南部地区设长乐县(今五华县),兴宁县治由雷公墩迁至洪塘坪。此后,兴宁县境相对稳定。

明洪武二年(1369年),兴宁县治由洪塘坪迁至今兴城地。

195811月,平远县并入兴宁。19611月,兴、平分县。

 

参考阅读:

 广东兴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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