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0月1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绵竹县设立绵竹市

1996年10月15日 暂无评论
1996年10月15日:

1996101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绵竹县设立绵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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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为蜀山氏地,有“古蜀翘楚,益州重镇”之誉。

西周为蚕丛国附庸。

秦隶蜀郡。

西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绵竹县,治地在黄许镇(今属旌阳区),属广汉郡。因其地滨绵水两岸,多竹,乃命名绵竹,辖今绵竹和德阳(今旌阳区)两县的地方。

东汉中平五年(188年)刘焉领益州,将州治迁于绵竹。兴平元年(194年),因绵竹城火灾,刘焉将州治迁到成都。

三国两晋时期绵竹先后改名为“阳泉”、“晋熙”、“孝水”。

三国蜀汉后主时期(233年~263年),绵竹古县城遭兵焚,分绵竹县置阳泉县(今德阳孝泉镇)、晋熙县(即今绵竹治),属广汉郡。

西晋初,废阳泉县入绵竹县。后复置阳泉县。

西晋泰始二年(266年),绵竹县改属新都郡。郡废,还属广汉郡。

东晋废除古绵竹县。 [9]  隆安二年(398),置晋熙郡,领苌阳、南武都、晋熙三县。

刘宋孝建元年(454),废晋熙郡,置南新巴郡。

梁天监元年(502年),复置晋熙郡,领南武都、苌阳,属潼州。

北周静帝二年(580年),徙晋熙郡治阳泉县(今德阳孝泉镇),废晋熙县入阳泉县。

隋开皇元年(581),废晋熙郡,阳泉县属蜀郡。开皇十八年(598年),改阳泉为孝水。

隋大业二年(606年),复名绵竹县,并徙治于今剑南镇,属蜀郡。此后,县名再无更改。

唐武德三年(620年),析雒县、绵竹县部分地区置德阳县。

以后虽江山易代,县名因之。唐代至清初,绵竹皆为汉州下辖县。

清世宗雍正五年(1727年),升绵州为直隶州。绵竹县属之。

民国时,绵竹属四川省川西道。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第十三行政督察区。

19491225日,绵竹和平解放。

解放后,属川西区绵阳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81年,属绵阳地区行政公署。

198341日,四川省委、省政府同意德阳县关于筹建地级德阳市的申请报告,通知绵竹县参加德阳建市筹备组。614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正式向国务院提交报告。

19838月,国务院批复【国函字156号】文件:设立地级德阳市,绵竹县由绵阳地区改属德阳市。

19961015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绵竹县,设立绵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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