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2月6日平乐县解放属平乐行政专员公署
平乐县在一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已有人在此繁衍生息。
秦属桂林郡地,汉属苍梧郡富川、荔浦二县地。
三国吴甘露元年(公元265年)由富川县分置平乐县,以今县城北平乐溪(乐水)取名,县治在今附城乡糖榨村,为始安郡第三县至晋不变。
六朝时,宋属始建国,齐复属始安郡至隋,为第二县。
唐武德四年(621年)分始安郡,在平乐县地设乐州,平乐县属之。是年分平乐县走马坪置沙亭县。州治今附城乡南洲村。武德八年(625年)乐州刺史江齐贤将州治、县治同时徙今县城。贞观八年(634年)乐州改为昭州(据县城西昭岗潭取名)。证圣元年(695年)分平乐县的永平乡置永平县。天宝元年(742年)昭州改名平乐郡,平乐县属之。乾元元年(758年)平乐郡复称昭州,平乐县属之。
五代时,先属楚,后入南汉,为后周辖地。
宋先属广南路,后属广南西路。开宝五年(971年)撤永平县入平乐县。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移治城东。
元大德五年(1301年)昭州更名平乐升为府,平乐县属之。
明洪武十八年(1385年)撤龙平入平乐县。
清沿袭。
民国元年(1912年),平乐县直属平乐府,民国二年六月(1913年)废府,平乐县属漓江道,民国三年六月(1914年),漓江道更名桂林道,平乐县仍属之。
民国十五年十月(1926年)废道设区,平乐县属平乐民团区(实际实行为民国十九年冬至二十一年五月)。
民国二十一年四月六日(1932年)桂林民团区并辖平乐民团区及其9个县。
民国二十二年十月(1933年)分设平乐民团区。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改民团区为行政监督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改行政监督区为行政督察区,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平乐县属之。
1949年12月6日平乐县解放,属平乐行政专员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