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2月2日公布赣州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0年2月2日 暂无评论
2010年2月2日:

赣州市人民政府201022日公布赣州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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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关于公布赣州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赣市府字〔20104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赣州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已经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公布。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是有形的历史文化遗产。赣州是一座拥有2200多年历史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化遗产丰富,保护和利用好这些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激发市民热爱家乡、建设赣州的热情,实现赣州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追赶与跨越,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文物工作保护管理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文物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推进全市文物事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二○一○年二月二日

 

赣州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及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一、    名单

序号

名 称

座落位置

时 代

1

陈毅与国民党地方当局谈判旧址

章贡区米汁巷3号

1937

2

大新开路龙南会馆

(章亚若旧居)

章贡区大新开路14号

1941

 

3

永安石拱桥

章贡区水西镇永安村河头组

清 代

4

石角村李氏祠堂

章贡区沙石镇石角村新屋下

清 代

5

赣州地区林垦处办公大楼旧址

章贡区红旗大道82号

1958

6

黄金渡码头

赣州开发区黄金岭街道黄金村码头上67号

明 代

7

中共华南分局扩大会议暨叶剑英住地旧址

章贡区红旗大道63号大院内

1949

8

标准钟楼

章贡区阳明路、解放路、和平路交叉处

1953

 

二、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文物

名称

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

建设控制高度

陈毅与国民党地方当局谈判旧址

谈判旧址东、北二面以已墙为界,西面从已墙向外延伸4米,南面从已墙向外延伸2米。

门楼南、北二面以已墙为界,东、西二面从已墙向外各延伸7米。

东面以旧址的保护范围向外延伸50米、南、北二面以旧址的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                    

西面以门楼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高度为6米。

大新开路龙南会馆(章亚若旧居)

四周以建筑物的已墙为界。

保护范围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高度为6米。

永安石拱桥

桥两端向外延伸5米,上下游各10米。

保护范围向外各延伸10米。

建设控制高度为6米。

石角村李氏祠堂

南面从已墙向外延伸7米,北面从已墙向外延伸17米,西面从已墙向外延伸17米,东面以已墙向外延伸4米。

保护范围向外各延伸10米。

建设控制高度为4米。

赣州地区林垦处办公大楼旧址

南面从已墙向外延伸13米,北面从已墙向外延伸10米,西面从已墙向外延伸10米,东面以已墙为界。

保护范围向外各延伸50米。

建设控制高度为10米。

黄金渡码头

东、南、北三面各以已墙为界,西面从已墙向外延伸至章江河边。

保护范围东、南、北三面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高度为6米。

中共华南分局扩大会议旧址暨叶剑英住地

南面从已墙向外延伸至围墙21米,北面从已墙向外延伸10米,西面从已墙向外延伸13米,东面从已墙向外延伸10米。

保护范围向外各延伸20米。

建设控制高度为4米。

标准钟楼

以标准钟底层中心为原点,16米为半径的所属范围。

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高度为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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