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锡荣、王明璠纂修江西《萍乡县志》于清同治十一年(1872)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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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2年0月:

清锡荣、王明璠纂修江西《萍乡县志》于清同治十一年(1872)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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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阅读:

萍乡自古以来就是大县,在元朝时期为州,到了明朝洪武年间又复为县,萍邑地接吴楚,水接潇湘,可谓物华天宝,人文荟萃。地方志作为一个地方社会历史的重要文化载体,是全面记载某一时期某一地域的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情况或特定事项的书籍文献。萍乡地方志是研究萍乡历史文化的第一手资料。萍乡纂修县志始于明代正德年间。明清时期萍乡共修志11次,其中明代修志4次,清代7次。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举人刘洪辟私修一次,但未记载民国时期史实。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萍乡县政府发起编修县志,成立了县文献委员会,由县人黄道腴负责,黄翥、江梦梅等人担任编修。 [1]

同治版《萍乡县志》是由锡荣 ,王明璠编写,也是清朝最后一部萍乡地方志。于同治11年(1872年)修纂而成。时任江西巡抚的晚清重臣、洋务运动的主要领导者刘坤一是这部县志的总主纂,刘坤一当时下令“续修江西通志,檄所属郡邑具稿以上,即以所具稿各为新志”,所以应是当时江西修志工作的主要领导者,江西各地方的修志都是在刘坤一名下进行的。

而实际上这部县志是由萍乡知县锡荣、王明璠主修,其中锡荣是以前任萍乡知县的身份署名书中。锡荣为满洲正白旗人,咸丰九年(1859年)曾任萍乡知县,第二次任萍乡知县是十年后的同治八年(1869年),锡荣在此时开始组织修纂《萍乡县志》。但由于在任时间短,县志修辑未竟,他的继任者王明璠在其离任之后接下了这项工作,并为这部县志作了序。

当时处于清朝末年,国门洞开,天下大乱,在修此志时,新任萍乡知县王明璠所处的环境比较恶劣,修志的条件也是相对苛刻的。他在序中写道:“下车甫帀月,遂有楚南会匪之警,匪起湘醴,间距萍仅数十里,侦报踵至,日夕数惊。”字里行间可见匪患之严重,修志之艰难。在“城郭不完,卒徒不具,糗粮对峙,戎器不修”的情况下,王明璠自是以武备为重而暂缓修志,而战乱平定之后国家面临内忧外患,地方政府也无法有力地组织修志工作,故此次修志能完成已实属不易,其体例内容自然都相对有限。

同治志共有十卷,分别为卷一地理志,卷二建置志,卷三食货志,卷四学校志,卷五武备志,卷六艺文志,卷七沿革表,卷八职官表,卷九选举表,卷十列传。受当时的环境影响,此志侧重于忠贞节烈,有关烈女、忠义之事的记载大增,在反映社会状况的同时,也意在号召民众学习“同仇敌忾”“忠贞死节”的精神,以达到“乱而复治”的目的。

(本站收藏电子版本)

 

参考阅读:

今日萍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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