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公布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附: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河府〔202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现批准“客家童谣”等10个项目列入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绿茶制作技艺”等2个项目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现予以公布。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传播和管理工作,努力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台阶,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推动文化强市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河源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河源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