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9日文化部批准设立国家级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
位于龙岩市上杭县庐丰畲族乡的客家围屋
2018年1月19日,文化部批准福建设立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实验区范围包括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上杭县、武平县、连城县、永定区和三明市宁化县、清流县、明溪县。这是福建省获批设立的第二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此前文化部于2007年6月批准在福建省设立了国家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这是全国第一个国家级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该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设立是根据《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文化部关于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组织专家对当地文化生态保护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和充分认证的基础上批复的。
闽西客家文化是闽西客家人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形成的独具特点的民系文化和特色鲜明的地域文化。为进一步做好闽西地区客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福建省于2016年编制《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初稿)》,围绕客家文化的基本概念,基本条件,保护范围,保护对象、内容,指导思想,保护方式、保护措施,保障措施,保护目标九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划,规划期为2016年至2030年,分三个阶段实施。截至2016年,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国家级8项、省级22项、市级28项、县级58项,主要文物保护单位国保105处、省保139处,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国家级20个、省级12个。规划纲要初稿列入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首批整体性保护重点区域34处,首批传习中心(所)60处。
附录:
截至目前,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完整名单如下。
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福建省,2007年6月)
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安徽省、江西省,2008年1月)
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青海省,2008年8月)
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四川省、陕西省,2008年11月)
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广东省,2010年5月)
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湖南省,2010年5月)
海洋渔文化(象山)生态保护实验区(浙江省,2010年6月)
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山西省,2010年6月)
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山东省,2010年11月)
迪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云南省,2010年)
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云南省,2011年3月)
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陕西省,2012年5月)
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 (江西省,2013年1月)
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1月)
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贵州省,2012年12月)
格萨尔文化(果洛)生态保护实验区 (青海省,2014年7月)
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重庆市,2014年9月)
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湖北省,2014年9月)
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福建省,2017年1月)
藏族文化(玉树)生态保护实验区(青海省,201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