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16日国务院批准海口、琼山两市合并成立新海口市

2002年10月16日 暂无评论
2002年10月16日:

20021016日国务院批准海口、琼山两市合并成立新海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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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名最早出现于宋代,已有900多年的历史,意为南渡江入海口处的一块浦滩之地。海口历史上隶属琼山县,名称沿革有宋代的海口浦,元代的海口港,明代的海口都、海口所、海口所城,清代的琼州口等。

先秦时期,海口属百越诸部之骆越,秦末属南越国。公元前111年(汉武帝元鼎六年),海口地属珠崖郡玳瑁县,由交州刺史管辖,三国时期属广州,西晋属交州,梁朝属崖州。隋属扬州,唐属岭南道,后属南汉,宋属广南西路,元时先后属隶属湖广等处行中书省、海北海南道宣慰司、广西等处行中书省。公元1369年(明太祖洪武二年)以后隶属广东省。

1858627日,正式签订中法《天津条约》,另有《和约章程补遗》,增开琼州、潮州等六口。

1926129日,海口从琼山县划出,独立建市,称海口市政厅。

1929823日,海口市政厅改称海口市政局。

1931213日,撤销海口市政局,地域划归琼山县管辖。

1939210日,日军侵琼,其陆军和海军从长流天尾港登陆,国民党守军抵抗失败,中午海口沦陷。

1945815日,日本侵华战争失败,宣布无条件投降。

194941日,国民党当局在海口成立海南特别行政区长官公署,设海口市市政筹备处。

1950423日,解放军消灭国民党军驻岛主力部队,海口市解放,市政筹备处消亡。

195061日,成立海口市人民政府,为广东省辖市。

1986531日,经国务院批准,海口市正式升格为广东省辖地级市。

19884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关于设立海南省的决定》和《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海南行政区从广东省划出,独立建省,并成立海南经济特区,海口市定为海南省省会。

20021016日,国务院批复海口、琼山两市合并,成立新海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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