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复原属钦州专区管辖的北海市恢复地级市建制
在新石器时代北海已有人类活动,北海市属北海县地,古称“百越”。
商代,合浦所属的百姓就“请以珠巩”进贡商王。
春秋战国时期,岭南称百越之地,北海属百越的一部分。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秦王朝征服百越,在岭南设置桂林郡、南海郡和象郡,北海属象郡。
汉代,北海就是桂东南、粤西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这里便是中国“海上丝绸之路”的始发港之一。
东汉建安八年(203年)合浦郡统合浦、徐闻、高凉、凌允、珠崖五县,北海属珠崖。
三国时,孙吴黄武七年(228年)改合浦郡为珠官郡,太元二年(252年)恢复合浦郡。
两晋年间,合浦都是郡治所在地。东晋咸和五年(330年)印度佛教徒智弘,无行从海路入合浦传教。
南北朝建元元年(479年)合浦郡地另设11个郡地,设盐田郡于北海地,杜周一县。
隋大业三年(607年)改为禄洲。
唐武德五年(622年)合浦郡改称越州。唐贞观六年(632年)添置珠池县,唐贞观八年(634年)越州改称:廉州,因历代出廉官而得名,贞观十二年(638年)废安昌,珠池两县入合浦。唐天宝元年(742年),廉州改称合浦郡。
五代南汉乾亨元年(917年)复称廉州,统合浦,封山,蔡龙,大廉四县。
南汉大宝五年(962年)改为媚州都。宋太平兴国八年(983年)废廉州移至海门三十里(北海地)建太平军廉州古城始建。北海自南北朝(479年)设盐田郡起,至北宋靖康二年(1127年)先后在北海设过盐田郡,海门镇,陆州,珠池县,东罗县等政区。
元至元三十年(1293年)在廉州设提举市舶司,专事海运与外国船只并收“船头规”时为全国六大市舶司之郡,逮扬州,统11个县。
明洪武元年(1368年)设两广总督后改名为廉州府,统合浦,石康,灵山,廉州。
清康熙元年(1662年)设北海镇标(军事建)。乾隆年间,北海市开始形成。咸丰五年(1855年)珠场巡检司移驻北海,标志北部湾中心从廉州(合浦)移至北海,北海港口商业城市开始形成。光绪六年(1876年)中英签订《烟台条约》北海与宜昌、芜湖、温州、一并辟为通商口岸。
1949年12月4日解放,当时为镇,归合浦县管辖(属广东南路专区)。1951年1月前为广东省辖市,同年5月委托广西省领导。
1952年3月,正式划归广西。
1955年5月,重归广东。
1956年,降为县级市。
1958年,降为合浦县北海人民公社(属湛江专区)。
1959年,改为县级镇。
1964年,恢复为县。
1965年6月,又划归广西。
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复原属钦州专区管辖的北海市恢复地级市建制,由自治区直接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