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2月1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巴县设立重庆市巴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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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2月17日:

1994121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巴县设立重庆市巴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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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至战国,属巴国地。周慎靓王五年(公元前316年),秦灭巴国;周赧王元年(公元前314年),隶于巴郡。

南北朝,南齐永明五年(487年),改江州县为垫江县;北周武成三年(561年)又改垫江县为巴县,并废枳县入于巴县,属楚州巴郡。

隋代,属渝州巴郡。

唐朝,属渝州南平郡。

宋代,先后属渝州、恭州、重庆府。

元朝,属重庆路。

明清时期,属重庆府。

民国初期,由重庆蜀军政府直辖;民国2年(1912年)属川东道(后改为东川道);民国17年(1928年)属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川东区巴县专区,后属璧山专区,19511月改属重庆市,19532月划属四川省江津专区,195811月重新隶属于重庆市。

1994121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巴县,设立重庆市巴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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