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2月23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大化瑶族自治县
大化县城古为百越之地,秦属桂林郡地。
汉元鼎六年划入定周县,五代十国时统属宜州地。
宋归右江道,元属田州路,明清时隶属思恩府。
民国时和解放后分属都安、巴马瑶族自治县和马山县。
1987年12月23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大化瑶族自治县,以都安瑶族自治县的大化、六也、百马、江南、都阳、雅龙、七百弄、板升八个乡和巴马瑶族自治县的板兰乡全部,东山、凤凰、羌圩三个乡的十七个村以及马山县的古感(镇)、贡川、永州三个乡镇的二十二个村为大化瑶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县人民政府驻大化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