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2月2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黄冈地区和黄州市设立地级黄冈市
黄冈早在旧石器时代,区域即有人类居住。
夏商时代,禹“封皋陶之后于英、六”《史记·夏本纪》),该地域即为皋陶后人的封地(英六即英山、六安一带)。
春秋战国时,该地属楚国。
秦统一六国推行郡县制,该地先分属南郡和九江郡,后属衡山郡。
楚汉之际,楚项羽以衡山郡立衡山国,国都邾城(今黄州禹王城)。
汉高祖四年(前203年),恢复为衡山郡,属淮南国。
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分衡山郡及南郡共十四县置江夏郡,驻西陵县,该域黄州、蕲春等地属江夏郡,黄梅、武穴等地属庐江郡。
东汉建武二十三年(47年)立蕲春侯国,传三世,复为蕲春县。建安十三年(208年),分江夏郡置蕲春郡,驻地蕲春,辖今蕲春、黄梅、黄州等地。
三国时,该地域分属魏弋阳郡和吴蕲春郡。
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撤销蕲春郡,辖地划入武昌郡,第二年,寻阳(今黄梅)县划属庐江郡,西陵、邾县、蕲春县改属弋阳郡。永嘉三年(309年),晋惠帝恢复司马西阳王爵位,先后将西陵、邾、蕲春等县划属西阳国。
晋成帝咸康四年(338年),在邾县侨置豫州,咸康五年,豫州侨迁芜湖,西阳郡沿属豫州。
南北朝时武装割据,域内建置更迭频繁。南朝宋分西阳郡置建宁左郡(今麻城西南)。
南朝齐时,建元二年(480年)又置齐安郡,驻齐安(麻城西南),置安蛮左郡,驻木兰(今红安西南。南朝梁时,西阳郡仍属郢州,并分西阳县置信安县。又在蒙笼城(今麻城东北)置定州,在白沙关城(今麻城西北)置沙州,在大活关(今大悟东)置湘州,在鹿城关(今红安)署北江州。
北朝占领江北时沿袭南朝旧制,北齐天保年间,曾在域内置巴州(今黄州地)、衡州(今麻城地)、罗州(今蕲春地)等,北周废巴州置弋州,改罗州为蕲州,置永宁县(今武穴市),并将置于黄城镇(今黄陂东)的南司州改名为黄州。
隋大业三年(607年),又将两州改为两郡,黄州改为永安郡,治所移驻黄冈(今新洲属地),辖黄冈、黄陂、木兰、麻城4县;蕲州改为蕲春郡,治所驻蕲春,辖蕲春、罗田、浠水、蕲水、黄梅5县。该区域仍为两郡并治。
唐朝武德三年(620年)永安郡改为黄州,且置总管府。武德八年(625年),撤销南晋州、亭州、南司州,属地分属黄州、蕲州。
宋朝仍为黄州、蕲州共治,先属淮南路。
元代改两州为两路,各设总管府,两路并治。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撤销宣慰司,黄州、蕲州直属湖广行省。二十九年(1292年)均改属淮西道,第二年又改属河南江北行省。黄州路辖黄冈、黄陂、麻城3县,蕲州路辖蕲春、罗田、蕲水、广济、黄梅5县。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改黄州路、蕲州路为黄州府、蕲州府,两府并治,同属湖广行省,并在黄州修筑城池。洪武九年(1376年),降蕲州府为州,撤销蕲春县,政归蕲州直理,蕲州仍辖其他各县,与黄州府同属湖广布政司,不久改属河南。
洪武十一年(1378年),蕲州仅代辖广济、黄梅两县,属黄州府管辖,自此以后蕲州与黄州合二为一。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黄州府仍划属湖广布政司。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置黄安县。到此,黄州府辖有黄冈、麻城、黄陂、罗田、黄安、蕲水、广济、黄梅8县和蕲州。
清代基本沿袭明制。康熙三年(1664年)蕲州不再辖县,黄州府属湖北布政司,雍正七年(1729年)黄陂县划属汉阳府,黄州府辖黄冈、黄安、麻城、罗田、蕲水、广济、黄梅7县和蕲州。
民国元年(1912年),废黄州府,改蕲州为蕲春县。各县属湖北省武汉黄德道(后又改名为鄂东道、江汉道)。
民国十五年(1926年)废道,各县直属湖北省政府。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该域划为省三、四行政督察区,各设专署,为湖北省政府辅助机关。三专署驻蕲州,辖蕲春、广济、黄梅、蕲水、罗田和该年从安徽划入的英山县;四专署驻黄安,辖黄安、黄冈、麻城和划入的黄陂县,又于第二年初分置礼山县,亦属四专署管辖。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六月,改蕲水县为浠水县。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三月,第三、四行政督察区在蕲州合并为第二行政督察区,第二年元月治所迁黄州。
抗日战争时期,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元月,第二行政区署在黄冈县北部的黄土岭改组为鄂东行署,代行省政府职权,并先后增辖孝感县和第三行政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抗战胜利,鄂东行署迁回黄州,恢复为湖北省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3月至5月中旬,该域各县相继解放。5月初,第四、五专署在浠水合并为黄冈行政区专员公署,6月更名为黄冈区行政公署,7月迁黄州。
1951年5月,黄冈区行政公署更名为黄冈区专员公署,为湖北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6月,分黄冈县置新洲县。
1952年6月,大冶、阳新、鄂城、黄安4县划归黄冈专署管辖。
1955年5月,专署更名为黄冈专员公署,8月,撤销胜利县,10月,黄冈县驻地由团风迁黄州。
1959年元月,大冶划属黄石市。
1965年9月,鄂城、阳新两县划属咸宁专区。
1968年元月,成立黄冈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11月撤销,设黄冈地区行政公署,为省政府派出机构。
1979年12月,鄂城县划归黄冈地区,并建置鄂城市,亦驻鄂城。
1983年10月,划鄂城县、市及黄冈县的黄州镇,建地区级鄂州市,直属省政府管辖,同时,划新洲县属武汉市。
1986年7月撤销麻城县,设麻城市。
1987年5月,撤销鄂州市黄州区,恢复为黄州镇,复归黄冈县。12月,撤销广济县,设武穴市。
1990年12月,撤销黄冈县,设黄州市。黄冈地区行署辖黄州、麻城、武穴3市和红安、罗田、英山、浠水、蕲春、黄梅6县。
1995年12月2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黄冈地区和黄州市,设立地级黄冈市,治所驻黄州。并建置团风县和黄州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