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8日赣州市赣县区正式挂牌成立
今日赣县,东周前属古扬州。
春秋,处于吴、楚边域。
战国,前期处于越、楚边域,后期为楚地。
秦,属九江郡地。
西汉,高祖六年(前201年)建县,因《山海经》所记“南方有赣巨人”而得名赣县,属豫章郡,县治益浆溪。
新莽,隶九江郡。
东汉,建武元年(25年)改九江郡复豫章郡名。兴平二年(195年),孙策分豫章置庐陵郡,赣县属之。
三国,孙吴嘉禾五年(236年)分庐陵郡置庐陵南部都尉,赣县属之。同年析赣县地置平阳县。
西晋,太康三年(282年)改南部都尉为南康郡,赣县属之。太康末(289年)县治徙葛老故城(今赣州市章贡区水东一带)。
东晋,永和五年(349年),郡、县治徙章贡二水间(今赣州市区)。刘宋改郡为国,赣县属南康国。齐复南康郡,梁、陈因之。陈时赣县与南康县互易名。
隋,平陈废郡为州。开皇九年(589年),因虔化水取名虔州。同年平固县归并赣县。
唐,赣县属虔州。
五代,杨吴属百胜军。南唐改昭信军。
北宋,开宝八年(975年)复称州,赣县仍属虔州。太平兴国七年(982年),析赣县7个乡(原平固县地)置兴国县。
南宋,绍兴二十三年(1153年),因“虔”字为虎头,含杀意,非佳名,奏准取章贡二水合流意改称赣州。元属赣州路。
明、清属赣州府。
中华民国时期先后直隶省、赣南道、第十一行政区、赣南专区、第九行政区、第四行政区。
1949年8月14日,赣县解放,成立赣县人民政府。同时析赣州镇设立县级赣州市。赣县区先后隶属赣州分区、赣西南行政区、赣南行政区、赣州专区、赣州地区、地级赣州市。
1969年7月,县城由赣州市徙梅林镇。
2016年10月,江西省政府印发通知,按国务院有关批复精神,同意撤销赣县,设立赣州市赣县区,以原赣县的行政区域为赣州市赣县区的行政区域。
2016年12月28日,赣州市赣县区正式挂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