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8日撤销高要市设立肇庆市高要区
2015年4月28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肇庆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5〕76号),撤销高要市,设立肇庆市高要区,以原高要市的行政区域为高要区的行政区域,高要区人民政府驻南岸街道府前大街25号。
2015年4月28日撤销高要市设立肇庆市高要区
2015年4月28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肇庆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5〕76号),撤销高要市,设立肇庆市高要区,以原高要市的行政区域为高要区的行政区域,高要区人民政府驻南岸街道府前大街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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