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4月8日国务院批准将大苗山苗族自治县改为融水苗族自治县
汉元鼎五年(前112年),融安县境届郁林郡潭中县。三国(东吴范围)和两晋仍为潭中县。南朝齐析潭中县置齐熙县、齐熙郡,为县境建制之始。南朝梁在齐熙县地并设东宁州。
隋开皇十八年(598年)改东宁州为融州,改齐熙县为义熙县,属始安郡,大业初撤销融州。
唐武德四年(621年)复设融州。武德六年(623年)改义熙县为融水县,仍为州治。
宋、元因之。
明洪武二年(1369年)撤融水县,属融州。洪武卜年(1377年)降融州为融县,属柳州府。
清代因之。
民国时期仍为融县,民国2年属柳江道;19年属柳州民团区;23年属柳州行政监督区;29年属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31年属第二行政督察区;38年属第十五行政督察区,区治融县。
解放后仍称融县,县人民政府设在融乐镇,属柳州专区(后更名柳州地区),至今不变。1951年7月21日,融县人民政府从融乐镇迁至长安镇,仍称融县。1952年9月2日,广西省人民政府下文将融县改为融安县。
1952年11月,以原融县中区为主,先后从罗城县、融安县、三江县和贵州省的从江县各划出一部分地区,成立了大苗山苗族自治区(县级),属宜山专区;1955年,大苗山苗族自治区更名为“大苗山苗族自治县”,至1958年改属柳州地区;1966年4月8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将大苗山苗族自治县改为融水苗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