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江西理工大学代永耀硕士学位论文《我国国家文化安全立法若干问题研究》(指导教师朱国华、王军)摘要

2021年5月25日 暂无评论
2021年5月25日:

20215江西理工大学代永耀硕士学位论文我国国家文化安全立法若干问题研究(指导教师朱国华、王军)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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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各国文化之间的相互交流互动也变得愈加频繁,文化之间的交流给我国文化带来新的活力同时,也产生诸多不利影响;并且由于国家文化安全在确保和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出来,所以对于国家文化安全研究十分必要。

由于国家文化安全的基本理论内容在我国的学术界仍然尚未形成统一定论,鉴于国家文化安全与国家安全之间属于种属关系,故此对于国家文化安全概念的界定应当建立在《国家安全法》对国家安全概念界定的基础上。由于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文化安全所面临的问题必然涉及到不同民族、不同民系,因而在对我国文化安全所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前,针对不同群体所面临的问题将其分为三类,分别是国族文化安全、民族文化安全及民系文化安全。

在文化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之下,我国的国族文化安全、民族文化安全及民系文化安全分别都面临着不同的威胁。如国族文化安全作为我国最主要的安全屏障,面临着语言文化、文化环境以及文化经济的威胁;民族文化安全则深受非物质文化传承、文化资源流失、缺乏专业的民族文化人才等方面问题的困扰;民系文化安全则在方言传承、特色民居保护及风俗习惯变异等方面面临着挑战。

目前,我国在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方面的经验相当缺乏;因此,在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时,需要针对其他国家在维护本国文化安全时的经验和措施进行分析比较,对其适合我国在文化安全方面实际需要的内容进行适当的移植和借鉴。论文主要针对法国、韩国及美国在维护文化安全方面主要采取那些措施,以及其经验启示进行分析。

论文旨在从根源上解决我国文化安全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并认为通过立法手段进行解决是最佳选择,因为通过国家强制力确保解决文化安全面临的威胁是最有效、最有力的。国家文化安全立法首先要确定立法模式及立法原则;其次是构建我国国家文化安全一般法体系,确保后续相关法律工作的进行能有具有明确的导向;在制定一般法的同时,可以有针对性的将国家文化安全所面临的的问题进行细化分析,然后根据不同类别,健全我国文化安全方面的特别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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