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6月18日国务院批准设立苍南县

1981年6月18日 暂无评论
1981年6月18日:

1981618日国务院批准设立苍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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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苍南地,早在新石器时代,灵溪镇的渡龙山上就有人类活动,并留下了石器和古陶碎片。

春秋时苍南为越人地。战国中期开始为闽越地,秦统一中国后,属闽中郡。

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于闽中故地置闽越国,属闽越国。汉惠帝三年(公元前192年)立驺摇为东海王,都东瓯(今温州),世称东瓯王,为东海辖地。

汉武帝时,东瓯举国内迁江淮间,国除。

汉昭帝始王二年(公元前85年),今苍南地属回浦县。此后历属章安、永宁、罗阳、安阳、安固、始阳、横阳、永嘉、平阳等县。

198136日,中共平阳县委、平阳县革命委员会向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革命委员会提出《关于要求分县问题的报告》。618日,国务院给省政府下达批复,批准设立苍南县。将原属平阳的矾山镇以及灵溪、矾山、马站、金乡、钱库、宜山、桥墩等7个区的72个公社划归苍南县管辖,县城设在灵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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