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6月28日撤销钦州地区、钦州市设立地级钦州市
先秦时期,钦州属百越之地。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秦朝统一岭南,置南海、桂林、象郡。钦州市属象郡辖地。
南北朝宋代时期置宋寿郡,梁代设安州。隋开皇十八年(598年)改安州为钦州。
民国年间改为钦县,属广东省钦廉专署所辖。
解放后,广东省设钦廉行政专员公署,1951年改隶广西省,1955年复隶广东省。1965年7月再隶广西壮族自治区,改为钦州地区行政专员公署,下辖上思、防城、钦州、灵山、浦北、合浦、北海七个县市。
1983年10月8日,撤销钦州县,设立钦州市,以原钦州县的行政区域为钦州市的行政区域。
1983年10月划出北海县和防城港,1987年7月划出合浦县归北海市管辖,1993年5月防城港市成立,划出防城县和上思县归防城港市管辖。
1994年6月28日,撤销钦州地区、钦州市,设立地级钦州市,新设钦北区、钦南区,市人民政府驻新兴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