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6月30日国务院批准以原景宁县地域建立景宁畲族自治县
景宁县境西周属越。春秋仍属越地。
三国是属临海郡,隋开皇九年(589年)废永嘉、临海二郡,置处州设立括苍县(含景宁地域)。
明景泰三年(1452年)巡抚孙原员以“山谷险远,矿徒啸聚”为由始置景宁县,属处州府。清沿其制。
辛亥革命(1911年)后,属处州军政分府。
1914年,属瓯海道。
1927年,直属浙江省政府。
1935年9月,属浙江省第九行政督察区。
1948年4月,属浙江省第六行政督察区,7月属浙江省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9年5月12日,景宁城解放,5月21日建立景宁县人民政府,属丽水专区。
1952年,丽水专区撤销,改属温州专区。
1960年,并入丽水县。
1962年,划丽水县原云和县、景宁县辖地置云和县,属温州专区。
1963年5月,丽水地区复设,辖云和县(含景宁)。
1984年6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以原景宁县地域建立景宁畲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