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华南理工大学曾令泰博士学位论文《广州从化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中政府职能研究》(指导教师唐孝祥)摘要

2018年6月9日 暂无评论
2018年6月9日:

20186华南理工大学曾令泰博士学位论文《广州从化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中政府职能研究》(指导教师唐孝祥)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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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溪头古村

 

 

中国传统村落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根系之一,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系列保护与发展传统村落的政策文件,社会各界对传统村落高度重视,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要求将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为解决“三农”问题、全面激活农村发展新活力做出了指引。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达,在快速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传统村落遭到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保护与发展形势严峻。从化地区作为广州市的后花园,在限制工业发展、优先环境保护的思路下,保存了大量传统风貌村落,其分布数量、密度及保存质量居广州市乃至珠三角地区前列。

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主体主要有村民、政府、企业、专家学者、公益组织等,以往研究大多关注传统村落客体本身、有关参与主体的研究较少,尤其是缺少政府职能的系统研究。我国县区一级政府承上启下,是把中央政策法规落实到具体实际工作的关键一环,往往直接面对镇村基层实际,熟悉传统村落现实状况,是直接参与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实践的政府主体。因此,以广州从化为例,研究探索县区一级政府在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具有迫切性、典型性及代表性。

本文以建筑历史与理论为基础,借鉴经济学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和管理学政府职能理论与方法,立足于关于从化传统村落的广泛调研,着力研究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中的县区一级政府的职能作用及其实践模式。针对村民、政府及企业等主体分别发挥不同作用的现状,从政府政治职能、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三个角度出发,对其在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中发挥稳定秩序、效率管理、保障公平职能的作用机制及其优化策略展开研究,以期推动传统村落有效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首先,村民自发开展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应优化政府稳定秩序职能。政府稳定秩序职能在村民主体作用明显,自发进行保护与发展的传统村落具有明显的适用性和针对性。这些传统村落一般具有宗族力量发动、成功案例带动、民间组织推动的动力,有村民主体的自主参与体现出本地化生产生活的主体优势。但同时也往往存在经济力量单一薄弱、专业力量支持有限、发展规划目标模糊的不足和缺陷。从化溪头村的保护与发展实践表明,溪头村繁荣的旅游市场背后存在历史建筑保护不够,市场秩序紊乱,整体发展目标模糊的现象,村民与政府、村民与投资企业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利益冲突。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中政府稳定秩序职能的优化,主要包括完善规划机制以确保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规划编制秩序,建立教育机制以培育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自主参与秩序,健全监管机制以构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开发建设运营秩序。优化的目的在于解决目前政府职能的缺位问题,实现传统村落有序保护与发展。

其次,政府主导传统村落开展保护与发展存在公共物品供给效率低的问题,应优化政府效率管理职能。政府效率管理职能在政府干预作用明显,组织保护与发展工作投入大的传统村落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针对性。这些传统村落公众参与基础薄弱、传统经济动力不足,但发展旅游经济的潜力较大。基于传统物质与非物质文化资源的丰富价值和存续危险,政府主导发动保护与发展工作具有公信权威优势、政策引导优势、政府短期资金优势和保护决策优势。但也存在村民和市场主体缺少参与、单一的政府公共物品的投入供给不足等问题。从化宣星村保护与发展实践表明,政府发起推动了生态文明村建设、旅游村建设、生态文明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以及引导企业投资发展旅游等工作。

多年的工作投入初见成效后却陷于停滞,其症结矛盾集中于政府与当地村民、政府与投资企业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中政府效率管理职能的优化,具体包括建立综合施策机制以保障传统村落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建构互联网+机制以提升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平台综合效率,引入市场机制以提高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投入产出效率。优化的目的在于解决政府职能的越位问题,实现传统村落有效保护与发展。

第三,企业介入传统村落开展保护和发展存在一定的不公平现象,应优化政府保障公平职能。政府保障公平职能在企业组织介入作用明显,企业投资开展保护与发展的传统村落具有适用性和针对性。由于村落保护投入不足,而村落市场开发的条件具备,所以政府积极鼓励与推动企业介入,具有资金输入优势、企业资源整合优势、企业运营管理优势,但也存在企业资金持续供给与断裂风险并存,企业主导利益分配,且往往过度消费村落公共物品资源等诸多公共问题。从化钱岗村保护与发展实践表明,在经历几次外来企业的投资经营之后,其旅游活动虽有所发展,但并未给村民带来满意的收益,甚或由此导致钱岗古村原貌破坏,村落价值受损,暴露出企业与政府、企业与村民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中政府保障公平职能的优化,具体包括清晰界定产权机制以保障村民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中的收入公平,完善制度配套机制以保障企业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市场机制公平,健全宏观调控机制以保障传统村落价值的可持续发展公平。优化的目的在于解决政府职能的错位问题,给予企业一定的激励约束,实现传统村落公平保护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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