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7月19日国务院决定成立揭西县隶属汕头专区管辖
揭西,因地处揭阳之西,因县地大部为原揭阳县西部境地,故名。
夏、商、周、春秋、战国时期属百越之地。秦汉时期属南海郡(今广州)的揭阳县地。晋、南北朝时期属义安郡地,隋唐时期属潮州,两宋属潮州揭阳县地、元时期属潮州路揭阳县地,明、清时期属潮州府揭阳县地,民国时期属潮循道揭阳县地,解放后属于潮汕专区、粤东行署、汕头专区、汕头地区、汕头市揭阳县地。
1965年7月19日,国务院第157次会议决定,由揭阳县划出西北部13个公社(镇),陆丰县划出2个公社,成立揭西县,县政府驻河婆。揭西县设治后,隶属汕头专区管辖,随粤东潮汕地区行政区划更名而属汕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