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中华民国三十八年)7月28日析吉安县石阳镇置吉安市同属吉安分区
夏、商时代(约前21世纪~前1066年),吉安县地域处扬州西境。
周朝,属吴、越、楚。
秦朝,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统一中国,实行郡县制,分天下为36郡,始设庐陵县,隶属九江郡,县治在今泰和县西3里。高祖元年(前206年),秦亡,楚汉争霸,英布为九江王,庐陵县属九江王国。
西汉,汉高祖五年(前202年),颖阴候灌婴渡江平定楚地,分九江郡立豫章郡,领18县,庐陵县属豫章郡。新始建国元年(9年),改豫章为九江郡,改庐陵为桓亭县。建武元年(25年)。桓亭县复名庐陵。初平二年(191年),分豫章立庐陵郡,县名高昌,属庐陵郡。
三国,属吴国领地。
西晋,太康元年(280年),司马炎平吴,庐陵郡治迁石阳,县属沿旧。
东晋,咸康八年(342年),庐陵太守孔伦移庐陵治于今吉安市区,石阳县随徙。
南朝,梁天监元年(502年),武帝灭齐,高昌县并入石阳县,隶属庐陵郡,郡县同治所。
隋朝,开皇十年(590年),改庐陵郡为吉州,改石阳县为庐陵县。次年,撤销吉阳(今吉水)、兴平(今永丰)、阳丰(今永丰)三县,并入庐陵县,隶属吉州。大业三年(607年)。改吉州为庐陵郡,庐陵县隶属不变。
唐朝,武德五年(622年),复置吉州,庐陵仍为附廓县。开元二十一年(733年),江南道分东、西二道,庐陵县属江南西道吉州。天宝元年(742年),改吉州庐陵郡为吉州,县属不变。
十国,吴天祐六年(909年),庐陵县属杨吴领地。南唐保大八年(950年),析庐陵水东11乡置吉水县,庐陵县仍为吉州附廓县。
北宋,元祐七年(1092年),庐陵的同水乡与吉水的顺化乡互易(顺化乡即纯化乡)。
南宋,景炎二年(1277年),忽必烈设立江西宣慰司,改吉州为吉州路,庐陵县隶属如故。
元朝,元贞元年(1295年),改吉州路为吉安路,吉安之名始于此,相传意取“吉泰平安”之义,庐陵县仍属之。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朱元璋兵取江西,改吉安路为吉安府,庐陵县属吉安府。
明朝,洪武九年(1376年),改江西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庐陵县属江西布政使司湖西道吉安府。崇祯十六年(1643年)十一月,张献忠克吉安,改吉安府为亲安府,改庐陵县为顺民县。次月,复称吉安府庐陵县。
清朝,初沿明制,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湖西道废,吉安府直属省。雍正九年(1731年),庐陵县隶属赣南道吉安府。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撤道,
中华民国三年(1914年),改庐陵县为吉安县,设庐陵道于宜春,吉安县属江西省庐陵道。
中华民国十五年(1926年),废庐陵,吉安县直属江西省。
中华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江西省划分13个行政区,吉安县隶属第九行政区。
中华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江西省缩编为8个行政区,吉安县隶属第三行政区。
中华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全省划为9个行政区,吉安县仍属第三行政区。
中华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7月16日,吉安县解放。
中华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7月28日,奉令析吉安县石阳镇置吉安市,同属吉安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