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8月22日会昌解放成立会昌县人民政府属赣州专署
北宋太平兴国七年(982)划于都县东南六乡于九州镇置会昌县,属江南西路之虔州。南宋绍兴二十三年(1153),改虔州为赣州,绍定四年(1231)升会昌为军,咸淳五年(1269)复为县。而据《会昌县志》载:北宋太平兴国八年(983年)始设县,适逢镇人凿开得砖12块,砖上刻有“会昌”篆字,故以“会昌”为县名。
元大德元年(1297)会昌升为州,辖瑞金县。明洪武二年(1369)复为县,此后明清二代会昌均属赣州府。
中华民国元年(1912),废清代府州制,次年统一为县制,各县直属省。会昌属江西省。
民国21年(1932),江西省划为13个行政区,会昌属第十二行政区(长官公署设宁都)。
民国24年(1935),江西省划为8个行政区,会昌属第八行政区(专署设宁都),直至1949年8月会昌解放。 1929年,毛泽东、朱德率红军来到会昌,建立了红色政权——中共筠门岭地下区委;1931年10月成立会昌县苏维埃政府和中共会昌县委员会;1932年7月,会昌、寻乌、安远三县联合成立中心县委;1933年2月在会昌县内设会昌、筠门岭、西江三县;1934年9月三县又全并为会昌县。
1931年9月,中国工农红军解放会昌北部地区,10月成立“会昌县革命委员会”,先驻庄埠,后迁至县城,隶中央苏维埃政府。1932年1月,撤销会昌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会昌县苏维埃政府。1933年7月,建立西江、门岭县,会昌一分为三,隶粤赣省苏维埃政府。1934年5月,西江县划为中央直属县。同年,会昌县苏与门岭、寻安县苏在于都小溪合并成立寻安会县苏,隶赣南省苏。西江县隶中共瑞西特委。1934年10月,中国工农红军长征后,会昌、西江、门岭县苏维埃政权先后解体,会昌复为一县。
1949年8月22日会昌解放,成立会昌县人民政府,属赣州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