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9月8日国务院批准桂林市和桂林地区合并组建新的桂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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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9月8日:

199898日国务院批准桂林市和桂林地区合并组建新的桂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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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是具有万年历史的人类智慧圣地,桂林历史可上溯到距今12000年的新石器时代,在距今约一万年前,根据市区宝积岩和甑皮岩洞穴发现的遗物考证,甑皮岩人已进入母系氏族社会阶段。

夏商周时期,这里是“百越人”的居住地。

春秋战国时期,岭南称百越之地,桂林属百越的一部分。公元前214年,秦王朝征服百越,在岭南设置桂林郡、南海郡和象郡。

公元前214年秦始皇开凿灵渠,沟通湘、漓二水后,桂林便成为“南连海域,北达中原”的重镇。秦始皇统一岭南后,桂林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地位越来越突显。“桂林”之名,始于秦代,桂林郡因当地盛产玉桂而成名,这是“桂林”名称的最早起源,但郡治不在今天的桂林市。

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在今桂林设始安县,隶属荆州零陵郡。东汉改属始安侯国。三国先属蜀,后归吴。甘露元年(265年),置始安郡始安县,郡县治所都在今之桂林。南朝改为桂州。

隋唐时属岭南桂州总管府。唐武德四年(621年),李靖修城于独秀峰南。

贞观八年(634年),改名临桂县,属桂州始安郡。光化三年(900年),属静江节度。唐初地方设州、县。岭南45州分属广州、桂州、容州、邕州、安南5个都督府(又称岭南五管)。655年以后,5府皆隶于广州,长官称为五府(管)经略使,由广州刺史兼任。

肃宗至德六年(756年),升五府经略使为岭南节度使。懿宗咸通三年(862年),岭南道划分为东、西道,东道治广州,西道治邕州。

五代十国先后属楚和南汉的桂州。

宋时,前属广南西路桂州,后属静江府。宋代地方行政制度分路、州(府、军)、县三级。

宋太宗至道三年(997年),广南路分为广南东路和广南西路,东路治所在广州,西路治所在桂州。

元时,改广西行中书省静江路,故桂林在南宋、元时期又称为“静江”。

明朝,朱元璋的侄孙朱守谦被封为靖江王,藩国桂林。明洪武五年(公元372年)修建府第,洪武五年,明朝政府改静江府为桂林府,布政使司、府、县三级地方政权的治所仍置于桂林。

清代沿明旧制,桂林仍是广西全省的政治、文化中心。

民国时属广西省,1914年改名桂林县。194411月至1945728日,为日寇占领,光复后仍为广西省辖市,民国历史上长期为广西省会。

19491122日桂林解放,为广西省辖市,1958年改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辖桂林城区和郊区。19817月、198310月阳朔县、临桂县分别划归桂林市管辖,19961226日经国务院批准,桂林实施部分区划调整,将郊区更名为雁山区,199898日经国务院批准,桂林市和桂林地区合并,组建新的桂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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