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2年(清雍正十年)置鹤山县隶属肇庆府
清雍正帝
秦以前,鹤山地属百越,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平定南越,在岭南设置桂林、象、南海3郡,鹤山地属南海郡。
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南海郡划分为番禺、四会、博罗、中宿、龙川、揭阳6县,今鹤山地属哪县?道光《鹤山县志》称“鹤山两汉为四会县地”,此说源于康熙《新会县志》引《元和郡图志》,因鹤山置县前大部分属新会县,故沿用此说。但北宋《舆地广记》称“新会县,汉番禺地”,据此,鹤山亦当属番禺了。
三国吴国黄武元年(222年),在今新会县境立平夷县,今鹤山地属平夷县,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平夷改称新夷县,属广州郡。南北朝,宋永初元年(420年)立新会郡,辖6县,今鹤山地分属封平、盆允两县。
宋、齐、梁、陈沿旧不变。
隋,属新会、义宁两县,隶于南海郡。唐,改隶于广州。五代、南汉隶于兴王府。宋属新会、新兴两县,隶属广州及新州。
元沿前制,明隶属广州府及肇庆府。
清顺治六年(1649年)至建县前,鹤山分属新会、开平两县。
雍正十年(1732年)从新会划出古劳、新化、遵名三个都及开平的双桥都全部,古博都的部分地方,新置鹤山县,在今之大官田筑城为治所。因城北有小山形如鹤,县以山名,称鹤山县,治所称鹤城,隶属于肇庆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