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年(1912年)改永宁直隶州为叙永县
西汉,叙永为巴蜀与云、贵毗邻地区的交通枢纽和物资集散地。
晋朝,属云南郡。
唐朝元和元年(806年),于纳州以南至赤水河中上游北岸置羁縻蔺州。
唐朝,置羁縻宋州,州治今兴文县中城镇,领牁龙、牁支、宋水、卢吾4县。
元朝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置永宁路。
明崇祯二年(1629年),明王朝在今叙永县东城设置叙永军粮厅,属四川省叙州府;同时在今叙永县西城继续保留地方军区性质的永宁卫,属贵州省,厅卫同城。
明,置叙永同知,隶叙州府。
雍正八年(1730年),改叙永军粮厅为叙永厅。
清朝乾隆元年(1736年),叙永厅升为叙永直隶厅,治今叙永镇,以贵州永宁县来属。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以永宁县移治于古蔺场。
宣统元年(1909年),叙永直隶厅改为永宁直隶州。
民国二年(1912年),改永宁直隶州为叙永县,治今叙永镇,属永宁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