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1月13日发文公布梅州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
附: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梅州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精神,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市组织开展了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和评选工作。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复核,客家筝等5大类12个项目确定为梅州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制定规划,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工作,促进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迈上新台阶,助推梅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广东文化名城,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梅州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3日
参考阅读: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梅州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