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2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县级潮阳市设立汕头市潮南区
潮南区
远古时,潮汕一带称为南交之地,属于“扬州之域”,人烟稀少,居住在这里的居民,属于百越的一支。
公元前214年,秦始皇统一百越,置象郡、桂林郡、南海郡3郡,潮汕地区时属秦朝南海郡,但尚未有政权建制。汉初,秦将赵佗自立为南越王,设揭阳县,始有政权建制。至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平定南越后,汉朝仍设揭阳县(王莽时改称“南海亭”),属南海郡,潮汕地区开始有直属中原王朝的政权建制。南海郡揭阳县疆域,包括潮汕地区、梅州地区及闽南一部分。建安时南海郡属荆州,三国后期属广州。
随着秦汉时代中原人口的南迁和西晋永嘉之乱后大批中原人民的迁入,潮汕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公元413年(晋安帝义熙九年)晋王朝于此设立了地区性的政权组织─义安郡,统辖海阳、海宁、潮阳(三县约相当于今潮汕地区)、昭义(今大埔)、绥安(今福建省漳浦地区)5县。
潮州名称由来 隋朝开皇十一年(591)改义安郡为潮州(潮之州,大海在其南,潮水往复,故称)。唐垂拱二年(686),割潮、泉各半,设立漳州,自此,潮州不再辖有闽南之地。唐代的潮州也只有海阳、潮阳、程乡(今梅州市梅县区)3县。
宋代的潮阳,统辖海阳、潮阳2县,至宣和三年(1121),增设揭阳县,史称“三阳”。
元代,改称潮州路。
明洪武二年(1369)之后至清代,称为潮州府。明初,潮州府只有海阳、潮阳区、揭阳、程乡(今梅州市梅县区)4县。由于军事上的需要,先后增设了饶平、惠来、大埔、澄海区、普安(万历十年改称普宁)、平远、镇平(今蕉岭)等县级建制。至清雍正十一年(1733),割程乡(今梅州市梅县区)、镇平(今蕉岭)、平远3县设嘉应(今梅州)直隶州。乾隆三年(1738),设丰顺县。潮州府共辖9县:海阳、潮阳区、揭阳、普宁、惠来、澄海区、饶平、丰顺、大埔。
民国元年(1912)初,潮阳县直属广东省都督府。3年属巡按使署潮循道。9年直属广东省,14年属广东省东江行政善后处(民国17年改为东江行政公署)。21年属广东省东区绥靖委员公署。25年属广东省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36年第五行政区改为第六行政区,潮阳县属之。38年4月,属广东省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0年2月,潮阳属潮汕专区 ,1952年11月属粤东办事处(粤东办事处成立于1951年7月),同年12月属粤东行政公署。1956年3月,复属汕头专区。1967年3月,属汕头地区 1983年7月13日,撤销汕头地区建制,实行地市合并,市领导县的体制,潮阳县隶汕头市。
1993年4月9日撤县设为县级潮阳市。
2003年1月29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3〕11号):撤销县级潮阳市,分别设立汕头市潮阳区、潮南区。以原潮阳市峡山、井都、沙陇、成田、田心、司马浦、陈店、两英、仙城、胪岗、红场、雷岭12个镇的行政区域为潮南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峡山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