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雍耿(1917.1-1994.1.7),福建省宁化县石壁镇立新村人。1931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3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三军团战士、宣传员、卫生材料厂干事、干部疗养所副特派员、第五后方医院副特派员、红24师71团副特派员,闽西红军第七支队(即杭武永支队)第四大队大队长、大队政委,第七支队特派员。参加了中央苏区第三、四、五次反“围剿”战斗。红军主力长征后,留在闽西苏区坚持闽西三年游击战争。抗日战争爆发后,编入新四军二支队北上抗日,历任新四军第二支队三团政治处调查股股长,新四军教导总队政治处调查科科长,第三支队军法处主任。“皖南事变”后,任新四军第六师政治部保卫部部长,中共苏南区委社会部副部长,苏南行署公安局局长,1945年任苏浙军区浙西军分区政治部主任、新四军第一师一旅一团政委。解放战争时期,历任苏浙军区浙西军分区政治部主任,华东野战军第一纵队二师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第三野战军20军58师政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空军16师政委,空5军政治部主任、副政委,福州军区空军政治部主任,空军福州指挥所政委,空8军政委,沈阳军区空军副政委、政委,济南军区空军政委等,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55年授予少将军衔。曾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1994年1月7日因病在南京逝世,享年7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