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廷一(1916-2007年11月29日),原名何廷英,又名何俊卿,福建省长汀县人。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加入中国工农红军,1933年由共青团员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四军第四纵队政治部秘书、青年干事。后被派往地方工作,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汀州市委书记等职。1933年率汀州工人模范少先队参加少共国际师,历任师司令部参谋,红一军团第15师司令部参谋、军团司令部科员,军委二局参谋等。参加了中央苏区第五次反“围剿”作战和二万五千里长征。1937年进入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二期学习。抗日战争时期,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警卫队政治指导员,八路军前方指挥部作战科参谋、副科长。1941年进入延安军政学院第四队和军事学院高级干部队学习,1942年参加延安中央党校整风学习。此后任军委一局作战科科长。解放战争时期,历任热河军区第十九军分区副司令员、第二十二军分区副司令员,冀察热辽军区独立第三师副师长,东北野战军第11纵队参谋长,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十四兵团司令部参谋处长等,参加了辽沈、平津等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参谋处长、第二副参谋长兼空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副参谋长、副司令员,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当选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七届全国委员会委员。1955年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和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2007年11月29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9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