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南昌大学赖洋硕士学位论文《赣南客家民事习惯法研究》(指导教师魏盛礼)摘要

2017年12月17日 暂无评论
2017年12月17日:

201712南昌大学赖洋硕士学位论文《赣南客家民事习惯法研究》(指导教师魏盛礼)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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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客家人保存着其特有的客家民事习惯法,该习惯法对于客家居民聚集地的作用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它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弥补赣南地区法律不足、填补法律漏洞的作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当地社会的稳定,赣南客家民事习惯中的积极成分如注重仁义、团队协作等一系列优良传统,对赣南客家地区的法治建设、经济建设都发挥着积极的助推作用。另一方面,赣南客家民事习惯中的消极成分如男尊女卑、封建迷信等习惯又对客家地区的各方面建设形成阻力,妨碍其发展。本文通过对赣南客家民事习惯的主要内容及其与现行国家法的冲突作出分析,研究现行国家制定法和赣南客家民事习惯法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对二者进行全面、综合的考量,探索赣南客家民事习惯法的司法适用方式,并寻求一种最理想的状态,将赣南地区的客家民事习惯法作为裁判依据、为司法调解提供最直接的规范,达到法理与情理的有效结合,体现法律的多元化和适用性。充分发挥赣南客家民事习惯法在赣南客家地区的作用,弥补国家法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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