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2月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揭阳县建立地级揭阳市
春秋战国时期隶属百越地。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 遣任嚣、赵佗,攻取陆梁地,置桂林、象、南海三郡,并派兵戍守五岭。南海郡辖揭阳等六县。揭阳县因揭阳岭而得名。
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建制揭阳县,管辖现潮汕、兴梅和闽南的龙溪、漳浦等地方。东晋成帝咸和九年(公元331年),分南海郡立东官郡,揭阳属之。
东晋安帝义熙九年(公元413年),分东官郡,以原揭阳县地立为义安郡。辖五县:海阳(今揭阳县地属之)、潮阳、绥安、海宁、义招。以后几经复废,至北宋绍兴十年(1140年),又设立揭阳县。
南宋末年,因逃避战乱,十几万福建的莆田人移民到揭阳、潮州、汕头一带。
明代揭阳属潮州府。
清代揭阳属惠潮嘉道潮州府。
新中国成立后,揭阳县先后隶属潮汕专区、粤东行政区、汕头专区、汕头市。
1965年7月19日,由汕头专区揭阳县划出西北部13个公社(镇),陆丰县划出2个公社,设立揭西县。因县地大部为原揭阳县西部境地而得名揭西,县政府驻河婆镇,隶属汕头专员公署。
1975年,又从普宁县划出贡山、湖西、四乡三个大队归属揭西县,属汕头专区管辖。
1991年12月7日,国务院(国函〔1991〕84号文)批准撤销揭阳县,建立地级揭阳市 ,揭西县划属揭阳市管辖。原揭阳县其中15个镇,设立揭东县,因县地大部为原揭阳县东部境地而得名揭东,县城设在曲溪街道办事处,属揭阳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