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7年6月8日罗芳伯等在加里曼丹岛建立兰芳大总制共和国
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6月8日,广东嘉应州(今梅州)罗芳伯率领下南洋的108位过番客们,在世界第三大岛一一东南亚加里曼丹岛(俗称婆罗洲)西部创建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兰芳大总制共和国(对外宣称为东万律兰芳公司)。
这是亚洲最早创建的民主共和国,其所实行的兰芳大总制,是近代世界最早的共和政体之一,较之华盛顿于1787年创建的联邦制还早了10年。1884年(清光绪十年),兰芳国被荷兰殖民者所并灭,结束了其107年的历史。
在国家政治制度上,兰芳实行共和体制。国家设置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机构。国家有国防部,但没有常设军队,而是全民皆兵、工农兵一体,部队平时分散在各地搞生产,战时集中起来御敌。全国分省、府、县三级,由各级公民投票选举出当地行政机关的负责人。至于“国之大事,皆咨决众议而行”,类似于后来普遍实行的议会制。
在国家领导人的产生上,其创立了中国古代的禅让制与民主选举相结合的形式。
军备方面则开办军械厂,铸造兵器。除军事战略要地派驻少量常备军外,其他地方没有驻军。平时大家各安本业,抽调适龄青年练习射击,并通过打云豹来训练军力。一旦有事,就征召这些预备役队伍投入战斗。
司法方面则以天地会纲领为基础,修订为普及易行的法规来执法,官员除了组织抵御外敌和征税,还要“断案”,对重罪要斩首示众,打架斗殴要抽藤实行鞭刑,口角是非要红绸大烛赔礼道歉。
财政方面则设税收督察官,实施征税来充实国库;征收商人的货物税,并且以出口创收为原则。比如开金矿的,要交“脚仿金”,种田的,要交“鸦息米烟户钱”,做生意的,也要抽税。并发行了自己国家的货币。
兰芳共和国的国旗为黄色长方形旗帜,黄地红字,上书“兰芳大总制”几个大字。规定以各式汉服为国家节日的礼服,官员平时或长袍马褂,或身着西服。士兵则穿的是清朝绿营兵的服饰。
在国家治理上,兰芳推行以法治国。建国之初,兰芳就设立法规,禁止暴政,并规定凡奸淫抢掠者,杀无赦。兰芳严格地施行了这些法规,使得自身实力和影响力大增,吸引了许多当地土著部落前来归附,兰芳共和国的版图迅速扩展到整个西婆罗洲。
根据罗氏族谱考证,罗芳伯先祖自赣南迁广东嘉应州(今梅州)白渡堡,传五世,再迁粤闽赣三省交界处的石扇。1738年,罗芳伯即出生在广东嘉应的石扇。罗芳伯原名罗芳柏,芳伯是人们对他的尊称。其父罗启隆,母亲杨氏,罗芳伯在家中排行老大,还有两个弟弟即葵柏、台柏。
公元1795年,即“兰芳大总制”成立19年,罗芳伯因病于西加里曼丹岛西海岸的坤甸市与世长辞,终年58岁。
主要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