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民国38年)7月14日铜鼓解放
铜鼓风光
铜鼓,汉、吴、晋、南朝均属艾地。
隋,开皇九年(589年),艾入建昌县。
唐,武后长安四年(704年),析建昌置武宁县,艾入武宁县。
景云元年(710年),改武宁县为豫宁县。
代宗宝应元年(762年),豫宁县复为武宁县。
德宗贞元十六年(800年)二月,析武宁西八乡置分宁县,隶属洪州。
五代,仍称分宁县。
宋,设江南西路,下辖洪州镇南军,改分宁县为宁县。
太祖开宝八年(975年),改洪州镇南军为洪州,宁县复为分宁县。
建炎四年(1130年),升分宁县为义宁军。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于武宁置宁州,隶龙兴路,下辖武宁、分宁。
大德八年(1304年),升分宁县为宁州,仍隶龙兴路。
明太祖癸卯年(1363年),改洪都府为南昌府,隶州如故。
洪武三年(1370年)十二月,改江西行中书省为江西都卫,改宁州为宁县,仍隶南昌府。
弘治十六年(1503年),宁县又升为宁州,属南昌府。
万历五年(1577年),设铜鼓营,以境内有“铜鼓石”而得名。
清初沿用明制,仍为宁州。嘉庆三年(1798年)七月,以镇压白莲教刘联登、宋怀璞、魏文宗起义有功,清廷于嘉庆六年(1801年)六月降旨,改宁州为义宁州,以示嘉许。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江西提督学政吴士鉴,奏清廷改铜鼓为抚民厅。
宣统二年正月初一(1910年2月10日),铜鼓废营建抚民厅,从义宁州析出,隶南昌府。
民国二年(1913年)7月,铜鼓废厅建县,直隶省。
民国3年全省划分4道,属浔阳道。民国15年,废道,铜鼓直隶省政府。
民国20年夏,南昌国民党陆海空军总司令部行营党政委员会,将全省“剿匪”区域43县划为9区,每区设立党政分会,铜鼓属第一区,分会驻地修水。
民国21年6月,江西省划为13个行政区,铜鼓属第二行政区,设治武宁。
民国23年2月,国民党为便利“清剿”,先后设立8个县治特别区政治局,铜鼓东北部属找桥特别区,设治找桥。
民国24年4月,撤销特别区,江西省缩为8个行政区,铜鼓属第一行政区,设治武宁。
民国26年6月1日至27年6月1日设湘鄂,赣边区政治局4处,属江西省者为第二局,铜鼓隶属第二局。
民国28年3月,日本侵略军占领南昌,是年冬,江西省扩大为11个行政区,铜鼓仍属第一行政区,设治铜鼓。
民国31年8月,经江西省1489次省务会议决定,全省调整为9行政区,铜鼓属第二行政区,设治宜春。
民国38年7月14日铜鼓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