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7月14日永丰县人民政府成立属江西省吉安分区
永丰县一景
永丰县远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境内就有人类栖息。
西周至战国时,先后属吴、越、楚,几经变迁。
秦始皇二十四年(前223年),秦灭楚,地域属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属庐陵县。
西汉仍属庐陵县,王莽改制后属桓亭县。
东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复庐陵县,永丰仍属之;献帝建安四年(199年),庐陵郡正式确立,并析庐陵县地置阳城、兴平2县,即今永丰县地。
三国时仍为阳城、兴平2县,属孙吴庐陵郡。西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阳城改称阳丰;惠帝元康元年(291年),阳丰、兴平属庐陵郡。
南朝梁武帝大同二年(536年),兴平属巴山郡;陈武帝永定元年(557年),兴平划回庐陵郡。
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年),阳丰、兴平属庐陵郡;开皇十年,属吉州;开皇十一年,阳丰、兴平并入庐陵县;炀帝大业三年(607年),改吉州为庐陵郡;大业末(615~617年),析庐陵县水东11乡置吉水县,今永丰地属之。
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庐陵郡复改吉州;武德八年,改吉州为庐陵郡;高宗显庆二年(657年),改庐陵郡为吉州;玄宗天宝元年(742年),改吉州为庐陵郡,天宝十四年(755年),吉水县改为吉水镇;肃宗乾元元年(758年),庐陵郡复改吉州。
十国吴高祖天祐七年(910年,用唐年号),吉水升镇为县,属新淦都制置使(寻废);南唐烈祖升元元年(937年),复置新淦都制置使,吉水县属之;升元二年,罢新淦都制置使,吉水由县改场,还隶吉州;元宗保大八(950年),吉水由场改县。其间永丰地俱属吉水。
宋太祖开宝八年(975年),置吉州庐陵郡兼军事;仁宗至和元年(1054年),析吉水县报恩镇及云盖、兴平、龙云、永丰、明德5乡(即阳丰、兴平2县地)置永丰县,以报恩镇为治所,属吉州庐陵郡兼军事。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属吉州路总管府;仁宗皇庆元(1312年),吉州路总管府改为吉安路;惠帝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朱元璋改吉安路为吉安府。
明、清俱属吉安府。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直属省;三年(1914年)属庐陵道;十五年(1926年)废道又属省;二十年(1931年)一月设东固特别行政区(永丰县的部分地方属之,永丰县的其余地方仍称永丰县),七月,东固特别行政区改为“平赤县”(二十二年撤销),“平赤”、“永丰”县属吉安区;二十一年(1932年)属第九行政区;二十二年(1933年)十月设藤田特别区政治局(永丰县的第5、6、7区属之,二十四年四月撤销)、龙冈特别区政治局(永丰县的第8区属之,后并入藤田特别区政治局);二十四年(1935年)属第三行政区。
1949年7月14日,永丰县人民政府成立,属江西省吉安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