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崇正总会会史(崇正大厦之完成、金禧恳亲之筹备)
九、崇正大廈之完成
本會原日跑馬地摩理臣山道之崇正會舘,於民國四十九年(一九六〇)九月,本會第十八届陳樹垣理事長任內,在第二及第三次常務理事會議中,以香港地狹人稠,市區建築多向天空發展,决議將崇正會舘改建崇正大厦 ,俾地盡其利。但事隔兩載,始由本會第十九届(由陳樹桓蟬聯理事長)於民國五十一年(一九六二)十二月十日,第四次常務理事会議,在一次會議中卽决定照基發公司所提投資承建條欸圖則,改建爲十九曆大厦。詎基發公司簽約後,僅建成前面八層後面四層石屎架,卽未開工。雖經本會第二十届理事長鍾錦泉先生任內,展期數月,不但未能完成,且停工棄置。迨民國五十六年(一九六七)張發奎先生出任本會第二十一届理事長(由副理事長林翼中先生代理)時,始由本會依法律手續,向法院申請收囘,並成立完成崇正大厦委員會,籌劃續建。
迄民國五十七年(一九六八)公推黃石華先生爲本會第二十二理事長,是届全體理監事以完成崇正大厦爲中心工作,乃從新推選建厦委員。同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一次完成崇正大厦委員會議,決議:「大厦之完成暫定以十二層爲原則,分別由同人集資或招商承建,收益條件,俟與承建人商談後,再行集議。」此一決議案,經由同年七月六日當届第二次常務會議照案追認後,復於同年十月廿九日提交當届第二次理事會議,決議:「照案追認交常務會處理」在案。但因當時地產業處於低潮,無法集資或招商承建。至同年十一月二十日,召開完成崇正大厦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出席委員有黃石華、李茂機、吳沐先、黃華、鄧春和、王文、陳翔、張郁安、朱百祥、黄福祺、李立基、張松生。列席者:黄茂林(創會元老時年九十餘歲)、張發奎、陳漢宗、楊日超、李祥芸 、鐘偉光、周有、黄培才。即席決議通過以下五案:
第一案:由吳沐先(建設部長兼委負)提議,朱百祥(福利部長兼委貝〉和議,一致通過招商投資承建之條條件三項(一)投資承建商收益年期暫定廿五年爲原則,如投資承建商要求增加年期,須由會査明實際情况,再行考慮。(二)建築材料,照工商局標準施工。(三)則師费用,由投資承建商負責,並由本會派代表負責商談解决。
第二案:由張松生(總務部長兼委員)提饑,王文(理事兼委員)和議,通過公推黄茂林、張發奎、許讓成 、李茂機、黄華、周有、黄石華、李立基、謝華生、何壽康、吳沐先等十一人爲總會代表簽約人,與投資承建商签定合約。
第三案:由李茂機(監事長兼委員)提議,王文和議,通過公推黄石華、李立基、謝華生、黄華、吳沐先、朱百祥、黃福祺、張松生、陳翔等九人,負資與投資承建商草擬合約,並卽推定建設部長吳沐先爲召集人。
第四案:由張松生提議,謝華生(副理事長兼完成大廈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和議,通過公推周有、吳沐先爲續建大廈時之監工。
第五案:關於崇正大廈之招商承建,頃間由黄理事長石華報吿,有華仁企業公司擬投資建築,爲着儘速完成 。可否授權專人依照本建廈會上面決議所擬定之原則,負责進行迅速辦理一案,當由李茂機提議,謝華生和議,通過授權黃理事長石華代表本會,負責盡速與投資建築商華仁企業公司,會同本會草約小組委貝洽定投資建築條件。
上述五案,經於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提交常務理事会议修正通過。
迨民國五十人年(一九六九)一月六日,完成崇正大厦委員會召開座談會,由張發奎會長提議,許讓成會長和議,作成三點建議:(1)投資承建人收益年期,改爲二十年;(二)投資承建人應繳本會地租毎月照交港幣一千元;(三)建議理監事開會决定。同年一月十六日,理事會及監事會乃召開特別會議,出席理監事有張發奎, 李茂機、黄石華、黃麟書、李立基、陳漢宗、何紹琼、張郁安等五十九人,對於完成崇正大廈委员會、常務理事會,有关完成崇正大廈各项決議案,以及座談會張發奎、許讓成兩會長所建議三黏意見,卽席決議:除投資人收益年期依張發奎、許讓成兩會長建議修改爲廿年,投資人毎月須繳交本會地租港幣一千元,其餘各案一倂通過追認按納,並授權完成大廈委員會及常務理事會全權處理完成建厦工作,務期盡速簽約,俾早日完成建厦任務。但以會議中討論建厦問題時,建設部長吳沐先提出願意以生記公司名義,投資承建崇正大廈。會長張發奎在會議開 始時,卽主張價高者得。因此宣傳部長葉脉,請主席宣佈三次征詢其他同人是否有意參加竞投承建,全体出席者皆表贊成,主席乃依衆議毎隔一分鑪宜佈一次,三次宜佈完畢後,結果無人再出更優厚之條件競投。出席理監事乃通過王文理事提議:卽席當衆公開投票確定投資承建人。總共收到有效選票五十五張,開票結果,以華仁企業公司得四十五票而入選。隨決議通過副監事長何紹瓊提議:「建厦合約草約原則修正通過,原標題改爲《投资崇正大廈建築合約草約》並增商號保證一項,希即委託律師樓並函華仁企業公司迅速簽訂合約」一案。至同年三月一日本會代表黄茂林、張發奎、許讓成、黄華、周有、黄石華、李立基、何壽康、李茂機等九人,遵照決議案 、在楊振文律師見證下,與華仁企業公司簽訂投資承建崇正大廈之中英文合約上簽字。至本會所推代表中之吳沐先及謝華生二人,則委託司徒活律師樓來函,聲明拒絕簽字。三月五日常務理事會議,乃依章加推財政部長陳翔,及常務理事長陳奕泉爲簽約代表。並於三月十日在楊振文律師見證下,本會將崇正大廈建築地盆,以及原日所建之前座八層及後座四層石屎架,一併移交與華仁企業公司,俾便興工續建。
建築崇正大廈工作,一切進行皆依據會議決定,在合法合理之措施下,自應吿一段落,並慶新厦落成有期。孰料李惠堂等竞於理事會及監事會特別會議後,聯同非本會會員詹成鄒大戰地服務團合組崇正救護隊,赴東江工作,加撥醫藥及開辦费等,沿途拯救,並注射防疫,復於龍川設立臨時醫院,以診治傷病。另撥助博羅賑濟一千元,重慶中央販濟會二千圓,番禹、新會、 鶴山等地難民救濟會二千圖。迄潮汕陷落,復將崇正救護隊擴充爲三分隊,增加賑欵。八月間,復撥增城救濟難民會二千圓,梅縣救濟會五千圓,江西六邑賑濟難民會三千圓。十月復撥學賑會囘國服務團一千圓,惠陽賑欸二千圓,並撥東安港僑救難會二千元,合賑粉嶺等地難民。十二月復撥英國戰時慰勞會一千圓、衛生司五百圓,第九集團軍總司令部代賑费二千圓,游擊指揮部代賑费二千圓。一年間,凡施賑及救護等费,共達二萬數千餘圓。其後繼續募欵施賑,本會正副主任委員,及各委員,部主任等,夙興夜寐,事無鉅細,悉力以赴,出錢出力,凡達四年,貢献之鉅,中外咸表欽仰。
時國內方以抗戰發行救國公債,並向海外僑胞徵募。總會同人,以勸募公債,關係於抗戰救國者甚鉅,乃於民國二十六年(一九三七)冬,成立勸銷公债支會。由各會董及値理等爲委員,戮力進行,成效卓著,嘗於一日間,募得數十萬圆,迄募債任務吿終,共得百餘萬圓,成績之佳,聞者嘆異。本會聲譽之日隆,良有以也。
抗戰勝利後,民國三十六年(一九四七)五六月間,廣東水災,自五月下旬,霪雨連綿,各江泛濫,至六月上旬,雨勢更大,山洪暴發,浩浩襄陵,凡決堤圍四百餘處,災區達四十八縣,毁民居不可勝計,災民達三百餘萬。災情之鉅,三十年來所未見也。本會同人,痌衆(其上有病字頭)爲懷,卽發起募捐救災,旬日間,凡得欵一萬餘圓,時本港東華三院,亦發起賑濟,總會與其他各團體等,僉以三院歷史悠久,力量宏偉,發動較易,遂合推其領導籌賑。總會亦卽加入工作,將募得賑欵,彙交散賑。廣東災民咸慶幸焉。而繼續募得欵項,則由三院彙交廣東全省水災緊急救濟會,爲修築堤圍工程費,並舉辦以工代賑,一方修葺堤
工,一方擴大賑濟,於廣東誠造福不淺。
近十餘年來,本會雖自謀義學之恢復,中小學校舍之籌建,以及原日崇正會館之改建大廈,惟毎年對於救童助學與濟貧運動及其他社會救濟工作等,仍竭其棉薄以赴,藉盡人類互助之责。
十、金禧懇親之籌備
本會自創會以來,歷届先賢先進均以聯絡海內外同僑,建立一貫系統相重視,十餘年來負責先進均有召開世界客屬懇親大會之議,俾加强海內外客屬人士之聯繫與團結,促進同僑福利,發展同僑經濟事業,以期在集思廣益及群策群力之會議下,將我客屬人之精神發揚光大於世界。年前紐約崇正總會且來函促請召開世界客屬懇親大會是以二十二届理監事就職時,黄理事長石華卽提出以完成崇正大廈及籌開世界客屬懇親大會爲工作中心。經上届及本届理監事同人一再考慮,均以民國六十年(一九七一)九月乃本會五十周年金禧大慶,實爲舉行客屬懇親代表大會最爲適宜之時,但事前必須與美洲及南洋各地友會系會先行洽商聯繫,以利進行。因此,民國五十七年(一九六八)十月,何副理事長壽康赴倫敦、紐約、三藩市、檀香山、蘇利南、皆因、千里達、牙買加、及民國五十八年(一九六九)五月赴雪梨、大溪地、紐西蘭各埠,爲惠州公學籌募建校經费時,本會乃推派何壽康先生代表本會向各地友會系會及客屬同僑,報吿續建崇正大厦詳情,及洽商本會金禧慶典舉行世界客屬懇親代表大會等事宜。自將此項决定分吿海內外同僑後,咸認此舉爲海內外客家人團結之新里程碑。馬來西亞惠屬僑領李南燕先生,則譽爲海外中國人團結之起點。
民國五十九年(一九七〇)五月廿二日常務會公推本届全體理監事爲籌備委員會委員,成立籌備委員會,並推正副理監事長十二部長曁李震歐、郭一傑等廿一人爲執行委員。同年七月十八日,常務會决定推黃理事長石華代表本會赴台日美訪問各地客屬友會及洽商參加金禧慶典曁懇親大會事宜。同年,十一月五日理事會原則通過大會計劃綱要章則及各種辦法等。並决議定名爲「崇正總會金禧慶典舉行世界客屬懇親代表大會」,組織籌備委員會,以全體理監事爲當然委員,公推張發奎爲會長,黄石華爲主任委員,李茂機、李立基、何壽康、陳漢宗爲副主任委員。籌備委員會下設執行幹事會,公推黃石華、李茂機、李立基、何壽康、
陳漢宗、王幸利、張蔭濃、葉脉、陳翔、陳國鈞、陳樹坤、陳奕泉、黃福祺、黄培才、楊日超、徐蕙儀、陳曾武、鍾偉光、李震歐、郭一傑、 張郁安、劉天一、林德祥、羅靖球等爲執行幹事會幹事,並推陳漢宗爲執行幹事會總幹事,楊日超、葉脉、黃培才、鍾偉光爲副總幹事。執行幹事會下設總務、秘書、財務、聯絡接待、議事、新聞、康樂等七處,推鍾偉光爲總務處處長,魏佐舜、陳夢標爲副處長;黄培才爲秘書處處長,張覺凡、羅克堯、黄子華爲副處長;陳翔爲財務處處長,陳奕泉、林德祥爲副處長;黄福祺為聯絡接待處處長,張郁安、陳賢、徐萬儀、黃虞興爲副處長;葉脉爲議事處處長,陳樹坤、锺偉光爲副處長;楊日超、爲新聞處處長,張慈祥、葉脉、黎建中爲副處長;劉天一爲康樂處處長,黃繼富、廖子强爲副處長。籌備委員會並聘請許讓成、周有、鍾玉興、黃華爲名譽會長,及香港區各客屬友會爲顧問。並確定此次世界客屬懇親代表大會中心議題(一)加强海內外客屬團結,增進同僑福利,實現先人遺緒,建立世界客屬組織。(二)促進海內外客屬同僑經濟事業發展。(三)復興中華文化,發揚中華民族客家人之「崇正」精神。同年十二月十五日常務理事會議决請陳副理事長漢宗前往星馬泰考察時,代表本會與各地客屬僑團聯絡商洽。
民國六十年(一九七一)一月十八日常務會通過在大懇親會時,(一)舉行文物展覽通函徵求;(二)舉行客家系人祥麟、瑞獅及國術表演;(三)舉行本會中小學體育運動大會及遊藝表演。同年,二月十三日通過九月廿八日,下午二時假九龍彌敦道國際大酒店舉行懇親大會開幕禮。并公推羅香林、黃麟書、何壽康、楊日超、葉脉、陳樹坤、黄培才、鍾偉光等爲金禧紀念特刊編輯委員,組級編輯委員會,同時推定楊日超爲主編,鍾偉光、葉脉爲副主編。後召開編輯委員會時,各編輯委員乃公推何壽康爲編輯委員會主任委員。同年二月十三日第十一次常務理事會議,决議聘請本港客屬友會(團體單位),爲本會金禧慶典暨懇親代表大會籌備會顧問,冀能集思廣益,以利進行。同年三月十三日第三次理事會議,决議呈請香港政府指撥新區校舍,創辦本會金禧學校,藉資紀念,并公推胡仙、許讓成、黄華、黄石華、李立基等五人,爲本會金禧學校申請註册校董。執行幹事會宣傳處 ,爲使各地同僑及友會系會明瞭籌備工作進行情形,及加强聯繫起見,特於籌備期間編印「金禧會訊」,將籌備會工作槪况及各地友會系會報名參加等情况,分期向各地同僑及友會系會報導。
此次籌備工作之得以順利完成,雖由全體籌備委員同人努力所致,但苟非執行幹事會陳總幹事漢宗之指揮若定,亦弗克臻此也。至於大會實况,當於大會特輯中另行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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